关于宁209H3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等6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宁209H3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等6个项目通过企业组织的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宁209H3平台地面集输工程、宁209H14平台地面集输工程、宁209H14平台钻井工程、宁209H6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宁209H35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宁209H48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等6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本)。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兴文县
三、公示内容:宁209H3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宁209H14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宁209H14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宁209H6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宁209H35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俊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宁209H48集气站地面集输工程俊工环境保护俊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20日
五、公示期间:有意见及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韩钰
联系电话:028-86010738
邮政编码:610056
通信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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